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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刚柔相济 德法并举

 诚信建设是牵动全社会、各阶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有力推动、企业主动作为、社会共同参与、公民普遍响应。

  近年来,我区不断健全信用规章制度,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绩。

  西藏民间自古以来就有重视信用、信守承诺的优良传统。萨迦格言说:“善心是最大的幸福、信用是最好的朋友。”在我区建设诚信社会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自2013年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来,我区不断健全信用规章制度,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绩。

  突出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法规制度保障

  诚信建设是牵动全社会、各阶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有力推动、企业主动作为、社会共同参与、公民普遍响应。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13年,我区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根据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相继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2013年西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2014年,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年工作意见》和《西藏自治区关于在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的意见》;2015年,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成立西藏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有36家单位。

  一系列制度的制定,为探索符合西藏实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狠抓信用记录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推进

  自治区不断加强重点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工商、国税、商务、质监、旅游、食品药品监管和拉萨海关等部门加强各自行业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覆盖各自行业的信用体系网络。

  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平台,加大我区经济主体和自然人信用信息录入量,提升数据质量,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建立信用记录。截至2015年6月,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经收录我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7695户、自然人124余万人的诚信信息。

  建立健全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做好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各项准备工作,建立跨部门信息传递与数据共享保障机制,实现在政府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广泛共享和有效应用;加大对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广告、商业欺诈、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及曝光力度,逐步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制度,发挥信用评定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作用;建立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自治区国税局与建行西藏分行、农行西藏分行共同打造“税易贷”平台,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逐步建立了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加快质量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

  自治区旅游发展改革委还制定了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逐步建立旅游业消费者意见反馈和投诉记录与公开制度,逐步建立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游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工作

 

  自治区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工作推进和组织保障措施,为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等农村社会成员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价,加强信用信息应用,稳步推进西藏农村社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2014年,根据国家关于金融服务“三农”的政策要求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开展了农牧区的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为农牧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特色、可借鉴、可复制的创建模式和长效机制。工商、旅游及其他部门结合职能职责,探索制定对监管对象的奖惩制度,初步建立了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以《征信管理条例》等重大征信法规出台为契机,以征信活动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宣传活动为平台,积极开展信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牧区、进社区活动。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活动,我区社会大众的诚信意识逐步提高,各类经济主体守信践约、良性互动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已逐步形成。